庭审开到“家门口”,检察官以案释法护生态
作者:姜昊斌 发布日期:2026-05-03 10:39 新闻来源: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检察网衢州讯 近日,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衢江区法院在太真乡下槽坞村,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采矿案。此次庭审让司法公正以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直达基层,为乡村群众送上一堂生动的生态法治公开课。


2022年11月,被告人徐某某与吴某某合作取得衢江区太真乡下槽坞村大溪坑口至灶马垅林区道路建设项目施工权后,约定以60万元价格将项目整体转让给被告人郑某某,徐吴二人负责政策处理、配合施工。

经查明,施工中三人超范围开采并外运销售石料共计4.9万余吨,涉案价值83.3万余元,涉嫌非法采矿罪。同时,采挖行为致使开挖区的植被林地被严重剥离毁坏,造成了生态环境损坏。

庭审现场秩序井然、氛围庄重。公诉人围绕案件事实、证据链条、法律适用及社会危害性等关键要点,逐一举证质证,清晰阐述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与法律责任;并结合案情对法律条文进行深入浅出地解读,让旁听的村民直观了解非法采矿行为的违法性与危害性。庭审中,各被告人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案件审理全程公开透明,充分保障被告人合法诉讼权益,也让现场群众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与公正。

同时,衢江区检察院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依法追究被告造成林地毁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侵权责任。最终,法院判决支持所有诉讼请求,被告均表示愿意赔偿所有损失并积极配合开展林地修复。

此次巡回法庭进乡村,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警示广大村民、乡村经营主体,取得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