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贷中介的“转贷”陷阱:贷款到账了,借款人却成了“过手财神”
作者:关 兰 张文婕 发布日期:2026-04-24 09:07 新闻来源: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浙江检察网宁波讯 2025年10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正式施行。在助贷行业高速扩张的同时,部分从业者却将“转贷降息”异化为反复收割借款人的手段,潜藏风险不容忽视。近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诈骗案件,便揭开了这一乱象的冰山一角。

“他跟我说贷款转一下利息更低,结果钱没多拿,债却越背越重。”被害人陈女士事后回忆。2022年7月,因有网贷需要归还,某助贷平台融资顾问杨某某主动联系上了她。“他说自己是金融公司的业务经理,有资金需求可以找他。”

起初,陈女士仅需几万元周转资金。但在杨某某的推荐下,她办理了一笔15万元的个人贷款,并支付了3万元服务费。“我当时觉得服务费有点高,但他说这是正常的。”陈女士说。

一个月后,杨某某再次找上门,称争取到了一批银行“特批名额”,可以帮她把贷款转到银行,利息更低。他手把手教陈女士如何应对银行问询,从工作单位到收入情况,全系编造。在杨某某的“包装”指导下,陈某某在A银行成功办理了19.8万元的贷款。然而,扣除上一笔本金及服务费后,她实际到手仅5000元。

同年11月,杨某某第三次找到陈女士,称A银行的贷款被查到问题,必须提前还清转贷。“他让我不要接银行和公司的电话,配合他操作。” 在他的安排下,陈女士向B银行申请了35万元的房产抵押贷款。层层扣除垫资款和服务费后,陈女士还按杨某某的要求,向其个人账户转账了5.2万余元,最后分文未得还亏了几千块。

“最后那5万元的费用是我编出来的。” 杨某某到案后供述,“我就是想赚点辛苦费,那些钱被我日常开销掉了。” 他还承认,所谓“特批名额”“贷款被查到”等说辞,“只是跟客户沟通时的一种话术,目的就是为了让客户不断转贷。”“最后一次他提出来让我转贷50万,债务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多,但是到手金额却还少了。”陈女士终于意识到不对劲,于是报案。

承办检察官指出,不少助贷中介以“转贷降息”为噱头,利用借贷人对金融政策的信息差,刻意制造“转贷焦虑”,诱导反复借贷。每一次转贷都意味着一轮新的服务费落袋,借款人则在不知不觉中滑入“以贷养贷”的债务泥潭。“本案中陈某某从几万元需求最终背负35万元贷款,绝非个例。借贷人基于虚假信息作出决策,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形同虚设。”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定,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陈女士5.2万余元,依法构成诈骗罪。案发后,杨某某退赔全部诈骗所得并赔偿了陈女士经济损失11万元,取得了被害人谅解。2026年3月12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同月26日,鄞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

对此,检察官提醒, 广大消费者应警惕“转贷降息”“内部渠道”等营销话术,确有贷款需求请通过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办理。签订合同时务必逐条确认息费构成,切勿轻信口头承诺。如发现从业人员索要合同外费用或诱导频繁转贷,应及时向监管部门反映,守住自己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