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察网杭州讯 手植一棵树,心守一片绿。3月春意浓,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在植树节期间,相继参与两场生态修复活动,均为近期所办理某毁林开垦公益诉讼案件的后续延伸,干警们以实际行为为守护绿水青山贡献检察力量。
3月10日下午,上城区检察院干警在丁兰街道沿山村点将台入口(省级公益林区域)参与生态修复植树造林活动,补种树苗30余株,并设立生态司法教育警示点,通过“补种+警示”模式,不仅修复了省级公益林生态功能,更以“看得见的方式”强化全民生态保护意识,筑牢“绿水青山”生态屏障。
3月12日上午,上城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卫东与干警们共同参与皋城村“党建红引领生态绿”植树节主题活动,联合相关部门共同种植优质柿子树200株,打造5亩“同心柿林”生态景观带。在推动毁林地块复绿的同时,又培育了乡村特色甜柿产业雏形,让生态修复成果转化为群众“钱袋子”的增长点,实现“金山银山”富民目标。
上城区检察院在办案中立足“办案+修复+发展”一体化思路,坚持“惩治与修复并重、生态与经济兼顾”理念,通过司法办案推动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既守护林地资源生态底色,又为乡村共富注入绿色动能,实现维护生态环境、发挥经济效益、促进共富振兴的目标。